20年前,就有4P要被4C、4R替代的說法,但最終4P的地位還是很穩固,倒是人們慢慢忘記了什么是4C、4R。
互聯網出現后,又出現了4P要解體的言論,本人也曾經附和過這種說法。最近,我突然意識到,4P可能是個萬能架構,互聯網時代也好,電商也罷,照樣適用。
前不久,我在分析某個電商時,不自覺地應用了4P架構,被眼尖的群友發現并提了出來。我隨口應了句:4P是個萬能架構。正是這一句,引發了我對4P架構的重新思考。
有人說4P是科特勒提出來的,其實不是。營銷共有20多個要素,美國營銷學者麥卡錫把這些要素概括為4P(產品、價格、渠道、促銷)。4P的每個要素,包括多個子要素,基本涵蓋了營銷的主要要素?铺乩赵诰帉憽稜I銷管理》教科書時,在戰術篇中應用了4P架構。
4P只是一個營銷分析架構,這個架構的特點是即使沒有熟悉掌握營銷理論,應用4P架構也能比較好地做分析。營銷的復雜性不在于架構,而在于組合方式。就像玩魔方,看起來很簡單,改變任何一個就足以改變全部。4P只是最濃縮、最簡化、最主要的營銷變數,它沒有提供解放方案,但提供了分析路徑。僅此而已。
互聯網改變4P了嗎?
互聯網應用于營銷,在某個階段都會出現“4P一體化”,正是這種現象,有人放言“4P失效了”。
什么是“4P一體化”?就是產品、價格、渠道和傳播這四個營銷要素合并為一個。比如,小米手機在網上銷售時,產品、渠道和傳播全部是靠互聯網完成的,這就是“4P一體化”。
當雷軍是網紅時,“4P一體化”是可以實現的。因為雷軍是網紅,傳播是互聯網,銷售渠道也是互聯網,產品也是互聯網化的。這時很容易產生錯覺:互聯網就是一切,不需要什么4P了。這個時候,很容易放出“4P解體”狂言,但這只是網紅在某個階段的特權。當他們挾成功做出結論時,人們是很難反駁的。但是,把這種網紅的特權推而廣之,則沒有任何典型意義,F在,“米黑”越來越多,“4P一體化”不再是雷軍的特權,小米渠道的缺失,傳播渠道的單一,產品的缺陷,都出現了。
4P架構是一個穩定的架構,“4P一體化”是一個臨時架構,不可推而廣之。
前面說過,4P只是個分析架構;ヂ摼W時代,照樣可以按照4P架構去分析,但4P的內涵是在變化的。比如,原來的傳播更多依賴大眾傳媒,現在更多依賴互聯網,互聯網營銷的體驗、場景、KOL,都是互聯網傳播的要素。原來的渠道主要是線下(通路、KA),現在增加了電商和微商,而電商的渠道類型又分為很多。再比如,最近很多人講需求鏈、極客,它們都是打造產品的方法和方法論,但從架構上并沒有否定4P。
去年曾經風行一時的互聯網營銷4E(體驗Experence ,花費Expense,電鋪E-shop,展現Exhibition),基本上還是4P架構,但遠沒有4P包含的內容多。
這篇文章,很怕給人以誤解,以為我在傳遞一種信息——互聯網沒有改變營銷。實際上,互聯網對營銷的改變很多,無論是把互聯網作為工具,還是互聯網所隱含的思維方式的改變,都非常之大。但4P作為一個營銷架構,目前還沒找到比它更簡潔、更有包容的架構。一直以來,不斷有人說科特勒過時了,我認為過時的是方法,作為營銷基本架構,科特勒一直能夠包容萬象。